-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精简城镇人口问题研究
- 朱珏
- 2375字
- 2021-03-28 00:44:02
三 概念界定
在深入探讨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精简城镇人口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本课题所涉及的概念及浙江省的行政区划作一个界定。
本书涉及的几个主要概念: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本书的研究时段是20世纪60年代初,属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中共开始了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历程。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由于忽视了客观的经济规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过程中的严重失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因此,从1959年至1961年被称为“三年困难时期”。面对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严重困难,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并从1961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调整的措施包括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加强农业战线,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大力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压缩重工业生产;对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精简职工,精简城镇人口;消灭财政赤字,稳定市场等。[46]到1965年,调整任务基本完成,因此,从1961年到1965年,通常被称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本课题主要探讨的是这一时期的精简城镇人口问题。
人口迁移:“迁移”一词与其拉丁语词源“migratre”有关。在拉丁文中,“migrare”一词虽有改变住所的意思,但更明确的意义则是指改变某人的文化环境和所处社区。《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对人口迁移解释为“一定时期内人口在地区之间永久或半永久的居住地变动,人口迁移的形式为移民”。[47]除了大百科全书的解释,关于“人口迁移”的定义,学界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虽然学界对于“人口迁移”一词在概念和实际界定中可能存在着不尽一致之处,有些释义较为笼统,而有些释义较为细化,但大多数学者都同意“人口迁移”即“发生了空间位置上的变动”这一观点。本课题研究的“20世纪60年代初的精简城镇人口”问题,就是有两千多万人的居住地从城镇迁移出去,其空间位置发生了变化,且这种变化具有长期性的特征,因此,可以认为这就是一种“人口迁移”现象。
精简城镇人口:这是本课题最主要的一个概念。这里所指的被精简的城镇人口,可具体化为三个概念,即“被精简的企业职工”“被精简的城镇人口”“被减少的吃商品粮人口”。
一是“被精简的企业职工”。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转变为公有制企业,其中主要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与集体所有制企业两大类。而在这两类企业中,又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占的比例居多。在1961—1963年从城镇被精简到农村的人员中,人数最多的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因此,这是我们关注的被精简人员中最主要的一个人群。
二是被精简的城镇人口。与第一类人群相比,被精简的城镇人口的范围要广泛得多,主要包含了三个群体:一是前面提到的被精简的企业职工,这部分人员占了被精简的城镇人口的大多数。二是职工家属。他们跟随已经是职工身份的丈夫(妻子)或是父母从农村来到城市,或被招入企业,或从事其他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或在家赋闲。当他们的丈夫(妻子)或是父母符合被精简的条件,从城镇重新回到农村的时候,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员也随之迁出城镇。三是一部分城市当中的无业或是闲散人员。这部分人员当中的青壮年人群,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而在城市中又无所事事,为了减轻城市的各种压力,他们也成了被精简的对象。
三是被减少的吃商品粮人口。吃商品粮人口,简单地说就是非农业人口。在城市中,大部分人口都属于吃商品粮人口;而在农村,也有少数人员(指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文教卫系统的人员等)属于吃商品粮人口。在1961—1963年被减少的吃商品粮人口中,绝大多数人员是城市吃商品粮的人口,但也有少数农村吃商品粮的人口转变成农业人口。
应该说,这三大人群是本课题中涉及的最主要的三个人群,且包含的范围呈逐步扩展趋势。在现有的研究中,一般采取“精简城镇人口”来表述。但由于资料来源与统计口径的不同,本课题对这三大人群既有分开的考察,也有集中的论述,而考察的重点是被精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兼述其他被精简人员。
另外,精简工作中,被精简人员的流向是十分复杂的,在浙江省主要涉及三种流向:一是浙江省内的精简城镇人口,二是外省精简到浙江省,三是浙江省精简到外省。而在这三种流向中,浙江省内的精简城镇人口是最为主要的方面,而且这一方面的资料也是最为集中、全面的。为了更清晰、更集中地梳理浙江精简工作的全过程,本课题主要考察的是浙江省内的城镇人口精简情况,同时兼顾其他两类精简流向。
有关浙江省行政区划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浙江省的行政区划在不断地变化之中,在本文中,由于涉及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行政区划的沿革,因此笔者大致采用了当时“专区”的划分。
1958年至1959年,浙江省有5个专区,包括嘉兴专区、宁波专区、温州专区、金华专区和舟山专区;三个地级市,包括杭州市、宁波市和温州市,共辖51个县。1960年浙江省有4个专区,包括嘉兴专区、宁波专区、温州专区以及金华专区,舟山归入宁波专区;三个地级市,包括杭州市、宁波市和温州市,共辖45个县。1961年仍为4个专区,三个地级市,共辖54个县。1962年全省有6个专区,包括嘉兴专区、宁波专区、温州专区、金华专区、台州专区以及舟山专区;三个地级市,包括杭州市、宁波市以及温州市,共辖63个县。1963年,浙江省又增加了丽水专区,地级市仍为3个,共辖63个县。1964年至1965年又增加了绍兴专区,地级市依然为3个,共辖63个县。[48]根据史料的收集情况,在本课题的研究中,根据当时的行政区划,将浙江省划分成建制较为稳定的杭州市以及金华、温州、嘉兴、宁波、台州五个专区作为考察区域。
在调查采访中,由于现在的行政区划与当时专区的划分有所区别,采用的是“地级市”的划分,因此,我们的调查采访主要在浙江省现有的杭州、湖州、温州、嘉兴、宁波、金华、衢州、丽水、绍兴、台州、舟山十一个地级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