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当前价格形成机制症结及解决思路

我国现行的价格形成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个:首先,许多产品的价格不是以竞争性的方式形成的,导致价格不能反映生产成本,垄断等因素人为地扩大了价格和成本之间的差别,形成了无谓损失;其次,大量物品,尤其是资源型大宗商品,由于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外部性,其价格同样无法完全反映成本,导致资源浪费以及福利损失;最后,我国在资源产品定价中的过度行政干预导致财税政策目标无法有效地向最终价格传导。

对于非竞争性价格形成的问题,如果是由商品特性所导致的自然垄断(例如输电服务市场),那么可以引入透明的成本核算机制,并结合政府价格管制来制定可以反映真实经济成本的商品价格;如果排除自然垄断的情形,则应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放松价格管制以加强竞争,通过市场供需主体的互动形成真实的价格。无论是政府的透明管制还是加强市场竞争的改革都必然造成产品价格向下的趋势,如何减少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是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问题。特别地,管制垄断或以竞争方式形成价格的改革影响到的通常是数量较少且具有市场势力的行业和企业,它们会有很强的动机团结起来阻碍改革;而这一改革的受益者又是普罗大众,人们对改革的支持行为又有搭便车的倾向,因此如何从顶层设计角度解决这一问题是绿色价格体系改革的难题之一。

对于外部性问题,价格不仅要反映商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市场直接参与者的成本,而且要反映经济活动给其他的当事人带来的成本。由于绿色价格体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些资源产品和污染性产品的价格反映其全部成本,显然,这样的改革会造成价格向上的趋势。与管制垄断或竞争性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遇到利益集团的阻碍的情况相反,外部性成本内部化的改革会引起物价水平的上升,从而引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反对,这点在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过程中必须被政策制定者所考虑到。

我国当前在很多涉及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产品方面仍然实施着行政性的价格管制措施,这些措施削弱了税收政策向市场价格的传导效果,很多时候会使得特定财税政策的目标不能有效达成。以煤炭资源税为例,其目的是通过税收对煤炭生产成本的加成来达到节约煤炭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效果。然而,由于我国一半左右的煤炭资源是用于火力发电的,煤炭价格的上升必然导致发电企业的成本上升,从而造成电价上升的压力。但是,由于在我国电力价格是受到政府管制的,很多时候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生活水平而压制电价上涨的幅度,结果导致煤炭资源税向市场价格的传导效果被严重削弱,从而使得原来的政策目标无法有效达成。

在进行价格形成机制的绿色改革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以下的问题。首先,制定合理的税率的前提条件是明确知道商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负外部性到底有多大,否则所谓的价格体系改革就会沦为空谈,但是学术界在这个方面能提供的政策支持严重不足。其次,若通过价格体系的改革而改变了产品的价格,那么这一变化会如何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以及节能减排效果?进而是否会对我国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承诺的实现造成影响?换言之,经济活动的价格弹性有多大?再次,将污染等外部性纳入价格的改革对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及出口竞争力的影响会有多大?最后,对民众而言,价格改革引起的国内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