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贵州省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情况

一 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就业,总体上来说是脱离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农民工在城市中所从事的职业涉及三个产业类别,以从事第二产业的操作性工作和第三产业的运输服务业为主,较少从事农业和管理类、技术类等对个体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职业。从2016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资料来看,“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的比重为52.9%,比2015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0.5%,比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9.7%,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6.7%,比上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1%,比上年增长了0.5个百分点。”[4]

表3-10 农民工从业行业分布*

贵州省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类别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民工的职业类别有很多相同点。他们从事的工作也主要为第二产业部门的制造、建筑等和第三产业部门的运输服务、餐饮服务、修理等。实地调查资料显示,贵州省农民工从事制造业的比重为33.5%,从事建筑业的比重为35.6%,都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被调查对象的4.7%,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占被调查对象的9.5%,这几类行业的从业比重要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贵州省的城镇化战略是工业强省,对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十分重视,能吸收大量的农民工;二是贵州省的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社会交往能力较为欠缺,从事第三产业需要更多的人际交往技能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对从业者的综合素养要求较高。

201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的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其中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7.3%,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4.4%”[5]

表3-11 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

从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贵州省农民工每天工作的时间集中为8~12小时,这部分群体占被调查对象的61.3%;每天工作在6小时以内的农民工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3.2%;每天工作在6~8小时的农民工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25.1%;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的农民工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10.4%。一般来说,贵州省农民工每月工作的天数为26.8,周工作量达到50个小时的比例为35.7%。由此可以得知,贵州省绝大部分农民工比全国农民工的平均工作时间更长和工作强度更大。

二 农民工的收入情况

201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月均收入为3275元,比上年增加了203元,同比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了0.6个百分点。从行业收入来看,除制造业收入增速较上年提高,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速与上年持平以外,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5个、1.9个、1.5个和0.7个百分点”。[6]

表3-12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农民工的工资收入除了在行业方面有区别外,在区域空间上也存在差别。具体来说,首先,农民工月均收入在务工地域方面出现本地务工群体和外出务工群体之间的不同。2016年外出务工农民工的月均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长6.3%,而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985元,比上年增长7.3%。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较外出务工农民工低587元,但增速比外出务工农民工高1个百分点。其次,农民工工资呈现出东、中、西的地区差异。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为3454元,比上年增长7.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为3132元,比上年增长7.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17元,比上年增长5.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0.3个和2.5个百分点[7]

从贵州省的情况来看,“2015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首先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其次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为17元/小时,二类区为16元/小时,三类区为15元/小时”[8]。根据实地调查数据,月均收入15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被调查对象的比例为23.6%,月均收入1000~1500元的农民工占被调查对象的比例为45.4%,月均收入500~1000元的农民工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23.5%。从总体来看,贵州省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比全国农民工的平均经济收入要低。

从全国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来看,这种状况虽然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拖欠工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比上年减少了38.9万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全部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0.84%,比上年减少了0.15个百分点。2013年以来,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比重均控制在1%以下,但年度之间存在波动。2013~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1%、0.76%、0.99%。[9]

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平均被拖欠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长16.8%。其中,外出农民工平均被拖欠工资金额为11941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长11.7%;本地农民工平均被拖欠工资金额为10518元,比上年增加1851元,增长21.4%。2016年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27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0.3%,与2015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增长35.8%相比,拖欠情况出现好转。

从行业分布来看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情况,2016年制造业的农民工群体被拖欠工资的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比例为0.6%;建筑业的农民工群体被拖欠工资的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1.8%;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群体被拖欠工资的人数为被调查对象的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群体被拖欠工资的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比例为0.4%。上述几个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跟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0.2个、0.2个、0.1个和0.3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群体被拖欠工资的人数占被调查对象的比例有所上升,由2015年的0.3%上升到2016年的0.6%。

表3-13 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就贵州省来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还存在。调查数据表明,2004年贵州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为400元、二类区为360元、三类区为320元。然而,当时农民工月均工资还不足300元。据多彩贵州网报道,贵阳市2014年追回农民工工资3.52亿元,涉及农民工2.35万人[10]。就调查情况来看,调查对象中出现经常性被拖欠工资现象的比例为21.1%,偶尔出现被拖欠工资现象的比例为31.3%,从来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现象的比例为47.6%。这表明贵州省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象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