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检疫监督
书名: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作者名:
曾朝主编
本章字数:
1148字
更新时间:
2021-05-31 09:40:21
第三十九条 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营、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
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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