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诗经》“讹言”解
“讹言”一词在《诗经》中共出现过三次,分别是:
民之讹言,宁莫之惩。我友敬矣,谗言其兴。(《小雅·沔水》)
正月繁霜,我心忧伤。民之讹言,亦孔之将。(《小雅·正月》)
谓山盖卑,为冈为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小雅·正月》)
它的意思是什么?《毛传》没有解释,《郑笺》:“讹,伪也。”《说文》无“讹”字,只有“譌”,其下云:“譌言也。从言,为声。《诗》曰:‘民之譌言。’”讹、譌、伪,上古都是歌部疑母字,意思相通,所以郑玄释“讹”为“伪”应当不错。但他进一步解释道:“言时不令,小人好诈伪,为交易之言,使见怨咎,安然无禁止。”“人以伪言相陷入,使王行酷暴之刑,致此灾异。故言亦甚大也。”“小人在位,曾无欲止众民之为伪言相陷害也。”问题就出现了。郑玄认为“讹言”是陷害他人的诈伪之言,历代旧注几乎都沿用此说;清代一些学者则将它进一步指认为“谗言”,如“讹言”初见于《小雅·沔水》,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而民之譌言乃莫之审,疾王不能察谗也。”[5]胡承珙《毛诗后笺》:“是‘讹言’即下文之‘谗言’。……则‘讹言’与‘谗言’本无二义。”[6]但是,我们注意到《诗经》中“讹言”都与“民”连用,也就是说“讹言”的施事者是“民”。关于“民”在上古的含义,晁福林曾总结古文字学家们的研究成果道:
“民”字最初见于西周前期彝铭,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说,金文民字“象以刃物刺一左目形”,“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征”。这个说法受到古文字学家们的普遍赞同,可以视为现今学术界的通识。由此可见,“民”开始就是下层民众的称谓。现在尚未见到以刺盲一目为贵族身份标志的例证,所以说它只能是下层民众的称谓。[7]
“民”既指下层民众,它与“诈伪之言”,尤其是“谗言”就很难匹配。郑玄将“民”解释成“小人”“人”“众民”,前后不一致,正反映了这一矛盾。
那么,“讹言”的确切意思是什么?《史记》中有两则关于讹言的记载,分别见于《赵世家》和《封禅书》:
五年,代地大动,自乐徐以西,北至平阴,台屋墙垣大半坏,地坼东西百三十步。六年,大饥,民讹言曰:“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
始皇封禅之后十二岁,秦亡。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僇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畔之,皆譌曰:“始皇上泰山,为暴风雨所击,不得封禅。”此岂所谓无其德而用事者邪?
《汉书》《后汉书》中关于讹言的记载较多,如下面三则讹言在《汉书》中常被提及:
建始三年秋,京师民无故相惊,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躏,老弱号呼,长安中大乱。天子亲御前殿,召公卿议。大将军凤以为太后与上及后宫可御船,令吏民上长安城以避水。群臣皆从凤议。左将军商独曰:“自古无道之国,水犹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无兵革,上下相安,何因当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讹言也,不宜令上城,重惊百姓。”上乃止。有顷,长安中稍定,问之,果讹言。(《王商传》)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五行志》)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稾或棷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仟佰,设张搏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五行志》)
史书中“讹言”的施事者都是民众,与“民之讹言”的说法一致,我们可以由此推知《诗经》中“讹言”的内涵。
从史书记载看,讹言是一种与灾异有关的谣言,如上述各例中的地生毛[8]、暴风雨、大水、女童入宫、西王母行筹等。诗歌的抒情性决定了它叙事不及史书详备,但我们仍能从《正月》一诗中窥及讹言的这一特点。首先,“正月繁霜,我心忧伤”。《毛传》:“正月,夏之四月。繁,多也。”《郑笺》:“夏之四月,建巳之月。纯阳用事而霜多,‘急恒寒若’之异,伤害万物。”夏历四月已是孟夏时节,但还有霜降,属于灾异。所以,诗人紧接着写道:“民之讹言,亦孔之将。”意思是说关于夏霜的讹言流传炽盛。其次,“谓山盖卑,为冈为陵”。《毛传》:“在位非君子,乃小人也。”《郑笺》:“此喻为君子贤者之道,人尚谓之卑。况谓凡庸小人之行?”关于这两句的意思,后世争议非常大。如胡承珙《毛诗后笺》认为《郑笺》佶屈难通,“《传》义本自贯通,如云谓之为山而其实则卑,乃为冈为陵而已,犹谓之为君子,其实乃小人而已”,以“冈”“陵”为“卑”;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诗意盖谓讹言以山为卑,而其实乃为高冈,为高陵,以证其言不实。”又以“冈”“陵”为“高”。陈奂《诗毛氏注疏》提出“盖”应作“盍”解,黄焯《毛诗郑笺平议》同意此说,但释义又与陈氏不同……真可谓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近人杨树达曾作《〈诗〉“谓山盖卑”解》一文专门讨论该问题,云:“时人谓山言:汝高高在上之山何不降卑而为冈为陵乎?以喻无德小人在公卿之位,何不降居卑位,或尚不大为害于民乎?”[9]杨先生和古人一样,始终没有摆脱《毛传》君子、小人之说的圈子,所以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但如果我们对紧接其后的“民之讹言”有所了解,就不难想到这两句说的就是由地震引起的地理大变迁。高亨《诗经今注》即将此二句指为“幽王二年,岐山崩”一事,[10]允为灼见。但高先生尚未将“山崩”与“讹言”联系起来解释。我们认为“谓山盖卑,为冈为陵”就是“讹言”的内容,这样理解无疑使诗意更明畅。
讹言的另一个特点是,具有强烈的政治寓意。从史书记载看,讹言多发生在末世,其中一些显然是始作俑者用来制造舆论,煽动民众,以期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如上引哀帝时西王母行筹事,“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11]。就是影射外戚当权的时局。古人对自然界缺乏科学认识,很容易被以灾异为依托的“讹言”所蛊惑。但灾异只是讹言产生的由头,其根本原因是社会动荡,人心惶乱。有些讹言带有明显的政治意图,有些可能只是某种集体意识的反映,如上引“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就反映了六国末人们对秦吞灭赵国的一种政治预感。总之,讹言从心理层面迎合了人们对时政的普遍忧虑和不满,所以才会在民间迅速传播。它的出现通常意味着国家濒临灭亡,所以历代有识之士常以讹言为依据劝告统治者革除时弊。如《诗经》“民之讹言”后两次出现“宁莫之惩”句。桂馥《说文解字义证》:“改革前失曰惩也。”[12]朱熹《诗集传》:“惩,有所伤而知戒也。”[13]这两句的意思是,希望统治者看到讹言背后所隐藏的深刻的社会危机进而终止暴政,表达了诗人忧国忧民的心情。汉代阴阳五行学说盛行,灾异被看作上天对人君政令有亏发出的警告,所谓“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14]《汉书》《后汉书》中因此记载了大量大臣以灾异为由劝谏皇帝的言论。讹言的内容与灾异有关,汉儒甚至认为讹言本身就是一种“言论形式的灾异”。[15]“讹言”一词在两《汉书》中频频出现,也便不足为奇了。
至此,我们明白了“讹言”是一种以灾异为内容的谣言,而不是简单的“诈伪之言”,更与“谗言”无涉。它多发生在乱世,反映了人民对时政的忧虑和不满,具有很强的政治寓意。这一现象的出现及《毛传》对相关内容的解释,与阴阳学说有关,关于这些我们将在下面论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