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上国际组织的概念
- (意)洛伦佐·加斯巴里
- 918字
- 2025-04-25 19:14:24
原著丛书总主编序言
包括国际法在内的法律中的悖论之一是,最基本的问题往往最少得到研究。就像在生活中一样,我们似乎可以在不回答许多“大”问题的情况下处理法律体系的日常事务,并专注于具体规则及其对于我们所面对事实的应用。这或者部分地解释了这一问题:国际组织存在了200多年,对国际关系的重要性超过了200年,而且今天相对于国家而言,它们在数量上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但是,为什么我们仍然对什么是国际组织缺乏一种一致的理解,即便是在我们把国际组织限定为政府间组织的情形下。虽然存在多种定义,而洛伦佐·加斯巴里关注的不仅是国际组织的定义,更多是我们如何将国际组织视为一种现象。此外,本书作者隐含的观点是,如果没有一个充分的关于国际组织的共同概念,我们事实上会艰难前行,至少是不能连贯一致地处理国际组织法的日常事务,将具体规则应用于我们面对的事实。
加斯巴里博士的研究不仅严谨,而且具有独创性和广泛性。他将国际组织创制法律体系的能力视为国际组织概念的核心。他研究了关于国际组织的已有4种竞争性概念以及它们各自对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的国际性或内部性属性的影响。他认为,在将这4种概念视为相互排斥的情形下,每一类都具有其解释上的局限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体现了一种错误的二分法,即国际组织制定的法律要么是国际性的、要么是内部性的。相反,他接受了法律多元化和考虑每一法律体系的内部性观点的重要性,提出了一个新的国际组织概念,即国际组织是由条约或其他受国际法调整的文书建立的机构,“能够创制一个源于国际法的法律体系,并产生同时具有内部性和国际性的法律”。他认为,对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的内部性和国际性双重法律属性的解读,是解决国际组织法中从适用于国际组织的条约法问题到国际组织行为的有效性和责任问题这一系列争议的关键。
《国际法上国际组织的概念》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创造性学术研究。虽然在本质上是理论性的,但它以洞察力与敏锐的眼光分析了所研究的理论立场在国际判例和国际法委员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法律影响。本书不仅对国际组织法的学者、学生和实务人士具有意义,而且对更广泛的国际公法也具有价值。
米兰大学国际法教授 罗杰·奥基夫
牛津大学国际公法教授 凯瑟琳·雷德维尔
于米兰和牛津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