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壬申之乱”与皇权的加强

天智天皇名为葛城,以中大兄皇子之名为世人所知。其父亲为舒明天皇,母亲为皇极天皇。天智天皇作为日本历史上一位有所建树的政治家,其功业大部分是以皇太子的身份在即位之前完成。皇极朝,他“灭掉了专横跋扈的苏我氏一族,将皇室从权臣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乙巳之变)[1];孝德天皇和齐明天皇两朝,他学习和模仿中国唐朝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在公地公民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体制(大化改新);齐明天皇去世后,他以皇太子名义称制[2],颁布了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近江令》[3]

天武天皇名为大海人,是天智天皇的胞弟,于天智天皇七年(668)被立为“东宫大皇弟”,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皇位继承人。然而,随着大海人皇子与天智天皇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天智天皇萌生了传位于自己的儿子大友皇子的想法,于天智天皇十年(671)任命大友皇子为太政大臣。[4]大海人皇子敏锐地察觉到,天智天皇是在排挤自己,以便大友皇子将来继承皇位,于是辞退东宫大皇弟,离开都城,退隐至吉野宫(今奈良县吉野),以表示自己无意争夺皇位。同年十二月,天智天皇病死,大友皇子在近江继承皇位,即弘文天皇。[5]弘文元年(672)五月,大海人皇子闻讯以大友皇子为首的近江朝廷策谋进犯吉野,于是决定先发制人,举兵与近江朝廷对抗。结果,历时一个多月,遍及大和、山城以至伊贺、伊势、美浓、近江等国的内战——“壬申之乱”,以大海人皇子的胜利告终。

关于“壬申之乱”的性质问题,日本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壬申之乱”是以大海人皇子为首的保守派,反对以天智天皇为中心的革新派;[6]第二种观点认为,“壬申之乱”是以大海人皇子为首的革新派,反对以天智天皇为中心的保守派;[7]第三种观点认为,“壬申之乱”是以大海人皇子为首的中小地方豪族,反对以天智天皇为中心的中央大贵族。[8]我国学界基本持第二种观点。[9]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说法都过于片面化和绝对化,“壬申之乱”并不是“革新派”与“守旧派”的对抗,也不是中小地方豪族与中央大贵族的对垒,其本质上是律令制国家形成时期一次围绕皇位继承展开的具有全社会内乱性质的政变。大海人皇子与大友皇子的目标都是希望模仿唐代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把一切统一到天皇的权威之下,他们实质上都是“革新派”,不存在所谓“保守派”与“革新派”的区别;大海人皇子与大友皇子的根本利益也是一致的,他们既不代表中小地方豪族的利益,也不代表中央大贵族的利益,而是代表以天皇为首的皇亲集团的利益。

大海人皇子迅速取得胜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大海人皇子自身的声望与果断的行动,缜密、正确的作战计划等。其中不可忽视的是他得到了中小地方豪族的支持。[10]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说大海人皇子代表着中小地方豪族的利益,更不能说中小地方豪族支持所谓的“革新派”。只能说是“大海人皇子巧妙地利用了地方豪族层,发动叛乱并获得胜利”。[11]

大化改新的政治目的主要是加强以天皇为首的中央的权力,削弱中小地方豪族的权力。大化改新所要建立的律令制国家是以国家掌握土地和人民(主要是通过公地公民制),在剥削这些土地和人民的基础上(主要是通过户籍制),建立中央集权制、官僚制的国家机构。在这样的国家机构下,中小地方豪族的利益受到的损害最为严重。大化改新后,将隶属于国造、伴造(中小地方豪族)的部民与田庄收归国有,原本具有半独立性质的国造改为评(郡),受到国司的统治。特别是天智天皇九年(670)制定了庚午年籍(日本最早的户籍制度),将中小地方豪族统治下的大部分男性民众登记造册,推动了公地公民制的发展,公民开始正式受到中央朝廷的直接统治(这一点也充分表明了近江朝廷实质上并不是所谓的“保守派”)。

此外,出兵朝鲜和大兴土木等也给中小地方豪族及其民众增加了负担。天智天皇虽然也做过一些妥协,部分恢复了氏上制和部民制(实质是一种奴隶制),但也只是对中央大贵族的妥协,提高的只是中央大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中小地方豪族并没有得到多大好处,所以中小地方豪族对朝廷更加不满。事实上,中小地方豪族是反对律令体制、反对革新的。他们之所以支持大海人皇子,主要是因为大海人皇子受到了近江朝廷的排斥,是反朝廷的势力,并不是因为大海人皇子代表了他们的利益。何况支持大海人皇子方面的不仅是中小地方豪族,也包括大伴马来田、大伴吹负、纪阿闭麻吕等中央大贵族。此外,在近江朝廷方面的支持者中也包括中小地方豪族。

虽然“壬申之乱”仅仅是一次围绕皇位继承展开的一场政变,但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壬申之乱”导致近江朝廷溃散,构成朝廷的苏我氏、中臣氏等有势力的贵族开始没落。不过,这一结果不仅没有动摇皇室学习唐代先进的律令体制、加强中央集权的方针,而且加速了中央集权化的过程。如天武天皇五年(676),废除了给诸氏部曲的规定,并将朝廷赐给亲王、诸王、朝臣的山泽、林野、陂地等重新收归国有。由法、理、民、兵政、刑、大藏组成的六官制作为制度也开始具体实行。通过调查每年官人的勤务成绩而决定位阶升迁的考选制度也在天武天皇七年(678)制定。天武天皇十年(681),以唐令为模本,开始编纂《净御原令》,“统治国家所必需的法律体系的建设,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12]。“由于壬申之乱的胜利,天皇超乎寻常的‘武力’与‘神力’在庶民之间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人们对天皇神格化的敬畏观念也越发强烈。”[13]

大化改新前,苏我氏等畿内中央大贵族同天皇家族形成联合政权。掌握实权的中央大贵族在大化改新后仍然成为制约天皇权力的力量。“壬申之乱”后,“主要的氏族因战乱失去势力,天武天皇通过殊死的战斗,凭借自己的实力获得了皇位,极大地提高了天皇的权威和权力”[14]。这样,天武天皇有能力废除大化改新以来由有势力的贵族担任左、右大臣[15],辅佐政治的惯例,“由此真正意义上的古代官僚制度的建立才有了可能”[16]

总之,“壬申之乱”实质是一场围绕皇位继承展开,涉及社会各个阶层的政变。这场政变的结果加速了中央集权化的过程,为皇亲政治的确立扫清了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