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下册)
- 胡宗山
- 312字
- 2025-04-28 16:48:34
第一节 古代乡村的义役组织
义役是指乡村农户自主排役、集田或者集资助役以应对官府的差役轮派。南宋初年,浙东乡村开始出现义役组织,可视为中国古代乡村人民集合民间力量,实施自我治理的一种实践形式。义役最早于宋高宗南渡后在浙东地区出现,此后逐步推行到浙西、江西、福建等地区,在南宋时期与差役处于并行状态。元、明、清时期,义役作为民间社会团结互助、共同应役的一种形式始终没有断绝。众多案例表明,义役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初期成功多,中后期失败多,还有不少地区从来没有实行过义役。历史上对义役的评价也大相径庭,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古代的地方公益性半自治社团,也有人认为义役只是挂着“义”字招牌的差役,对中下层劳动人民的压迫程度甚至比差役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