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元请求权基础

以请求权思维对个案进行通盘检视后,若仍有数项请求权基础可得支持,即须探讨各请求权规范之间的关系:可能体现为规范排斥竞合(多在预选阶段已排除)或择一竞合(如第588条的违约金与定金择一规范),也可能体现为请求权聚合(如第583条的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聚合),还可能体现为请求权竞合或请求权基础规范竞合。